根据我市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福安市公安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警人员,方案如下:
福安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共1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下表。
从事工作岗位 | 职位简介 | 文职或勤务辅警 | 招聘人数 | 性别 |
纪委监委留置看护中心 | 协助福安市纪委监委开展宁德廉政教育基地留置人员看护工作 | 勤务辅警 | 12 | 男 |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服从公安局管理及工作安排。
3.宁德市福安户籍优先考虑;
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高1.65米以上;
6.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退役军人;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8.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安机关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参照福安市公安局现有纪委监委留置看护中心辅警岗位确定工资标准及相关福利待遇。
福安市公安局
2024年4月28日